第一次:http://moflying.ymmacat.com/archives/2016_03/4317.html
前情提要就是上一次上庭后,对误工费和电动车的证据有争议。而后原告提供了新的证据,所以今天第二次上庭是要去进行当面质证。
说几句废话,周小天出差去了,让我代理他去。我就不想一个人去,结果他一改第一次觉得无所谓反正有保险公司的态度,极力撺掇我去,不知道思想发生了啥转变= =这两天武汉的那个暴雨哟。。开车在三环好像雾里看花哟。。为了车里不起雾只能开空调冷死我了哟哟哟。。。
保险公司方面上次的律师出差了,这次换了个律师,看上去是个小姑娘,结果伶牙俐齿的,比上次那个肉肉屌丝男好多了,上次他后来居然愉快跟原告聊起车险来了,有没有点敌我意识啊!我依然啥意见都没发表,完全同意保险公司意见。
这次原告提供了三张纸的证据,全部都是工作相关的,就没电动车什么事了。
第一张:在职证明
律师姑娘说,质疑其真实性,因为是第三方开具,而第三方又不在现场。
(我也怀疑这个真实性,用来法律上当证据的,比我出国旅游开的证明都简单,而且高大上的工行啊至少也应该用个专用抬头纸开吧——当然这是我猜的- -)
第二张:完税证明
2013年的……当然是质疑其关联性,没有14和15年的纳税证明,而且也不能证明这段时间原告和工行的劳动关系。
第三张:岗位工资调整证明
律师说,不知道想证明什么……
我方质证完毕后,律师姑娘掏出手机来准备把证据拍照,这时原告女怒喝一声“不许拍!” 吓死本宝宝了。她说,不许拍照,法官在这里你们还敢拍照!结果法官说,本来证据都是要复印一份给被告备查的,拍照是没有问题的。她很不爽的朝律师姑娘嘟噜了一句,你既然不相信这是真的你还拍什么照!律师也懒得鸟她。
法官问原告对我们的质证有什么意见,她说,在职证明都开来了还说不相信是在那里工作,那我就不知道要怎么样证明了(我猜是劳动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我刚还看了网上说……法官连忙打断她说,不要说其他不相干的事,就说这件事。法官又问她完税证明怎么没有近两年的,她说14年的可能搬家掉了,15年的还没寄来,法官说所以就是因为个人原因现在没有咯?
最后法官问双方有没有什么补充的,律师姑娘又给补了一刀。她问原告的职业上次说是银行理财师是不是?那女的又十分凶狠的问,你问这个的目的是什么?律师又不想鸟她了,就直接对法官说,理财师属于销售职务,按照基本工资+提成,而提成不是必然发生的,所以不应该纳入赔偿计算范围内。……&*#R^&*^ 最后原告女反击:你不相信我开的在职证明,你是律师你要不相信你去调查举证啊!律师白了她一眼说,我只看证据。法官发话说,这个举证工作是要原告去做的,不是被告……
我不忍直视了都……
最后双方各自坚持自己的立场,所以调解不成,只能法院判决了。休庭后法官会逐一对证据进行审查,哪些可以证明哪些无法证明,然后依据证据来做出判决,我们就各自回家等通知了。
在等待笔录打印签字的过程中,法官又对原告进行了一番教育,说律师就是挑毛病,抠字眼,这就是他们的工作,你就针对他们的质疑好好回答就行了,说法庭上说的话,没必要搞得要来吵架似的。她原本就被律师姑娘反驳得没气儿了,再被法官一教育,都不出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