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法院寄来的判决书:
可以看到凡是有争议的地方,法院都判了原告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尽管如此,还是酌情给了赔偿,可见在类似案件中,法律还是偏向人和电动车的,毕竟小车有保险嘛。赔偿均由保险公司赔付,但是周小天同学需要承担150元的诉讼费。虽然钱不多,但是这是个导向性问题。法院对于原告的证据全部都不予支持,用咱民间的话来讲就是无理取闹。对于无理取闹的人想告就告不用付出任何成本?我认为不合理。
不过我们肯定不会因为这个钱去上诉,估计保险公司也不会,不过原告就不知道咯,少赔了她3K多块钱不知道还会不会上诉……再上诉的话我也真是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