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近期运势好得不得了,顺风顺水。
骗纸!
说我近期运势好得不得了,顺风顺水。
骗纸!
早上醒来的时候,发现电蚊香灯熄了,再转头看空调电源灯也不亮了,想是停电了。再趟一下起来,看了下水龙头,热水器是可以用的,说明不是什么大事。开电脑上小区论坛看到了停电公告,早7点到晚8点,下面几个回帖在抱怨怎么总是时不时搞点停水停电。这就是住乡下和住城里的区别。住城里,停电停水一年也鲜有一两次,所以每次都很惊讶,小区也没个告示。住这里,现在一月不来这么一下倒有点不正常了。物业的服务相当不错,计划性的停电停水都提前一周在网上在社区楼栋门口都会贴通知,上月全天停水那天物业组织工作人员接了很多大桶的水供没来得及储水的居民用,并且在做饭时间“不计报酬的压水到每户”——论坛是这么写的,然后得到群众滴嘉奖。这次是我第一次看到跟帖有人开始抱怨了。这让我想起国内很有名的某电器名牌,以非常优质的售后服务著称,一段时间内得到人们的拥簇,但是时日久了,就渐渐有人不买账了,原因是为啥不让产品质量做得零售后,虽然你售后做得好但大家还是更希望买到不需要用到售后的产品吧?
关了电脑。在这暴雨下破天的又停电的日子,最好莫过于趟沙发一整天看书吧。于是就这么干了,中途眼睛累了直接昏睡。安静得只有雨声,连一个短信都没有,如果不是需要看时间,手机我也给关了。昨晚两三点和阿水短信了几条,很长时间里我们都没有在这个点说上几句话了,让我都忘了曾经她也是个极能熬夜的人。一般这个点我如果很无聊,都跟男的发短信。跟男的发短信,需要琢磨下用语,可以调点情任点性但又不能过分,跟姐妹就安心踏实的实打实的说话。昨天聊了些忧伤的话题,所以又想自闭一下,从戒下微薄开始吧 – –
长恨歌有时候看着挺虐心的,虽然我不太喜欢看这种描写方式,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有点做。大概看完一遍不会再看了吧。
这几天武汉的温度有冲到34度,这温度放到夏天开空调是理所当然的事,但因为现在还处在五月中,所以我完全没有动过一点儿空调的念头,这就是人的惯性思维习惯阿。好像公车也是的,明明都热烘烘的,也不会开空调,因为现在没到规定开空调的日子。开不开空调是按日期划分,而不是按实际温度需求提供。
这两天找借口算给自己休息恢复(人年纪大了辛苦跑了一天后需要两天来恢复啊%%)。昨天收到小叶子送的新MP3。这事要从半个月前说起了,总之就是在挺郁闷的时候小叶子发来问候,我又碰巧那天MP3死机彻底多他问了一句,他就说送我一个MP3吧,是说认真的,很久都没送我礼物了,他又不记得人生日。当下我就惊了,心里想的是劳资现在竟然也混到随便喊句心情不好就有男人送礼物的程度了啊哈!因为非常了解彼此为人,根本无须多寒暄,接受了这个礼物。
昨晚上床后就煲机,放的是曲婉婷的专辑Everything In The World,操作有点不习惯,立体环绕声表现不错。黑夜中四肢舒展的摊在床上,想嘎嘎说她必须要有声音才能入睡,于是想我自己是从什么时候起,应该是离开深圳那年起,在一个人独处的空间里,就受不了只有旋律和歌词的陪伴,只有视频片子的对话哪怕是英语我听不明白,才能让我感到安心,光歌不行,愈发让我感到孤独,一种带着恐慌的孤独。所以现在做房间清洁,在厨房做饭,或者洗澡的时候,电脑循环播放的只可能是美剧不可能是歌曲。嘎嘎说她那是电脑依赖症,我不以为然,反正我不是,我觉得更像是害怕孤独吧…虽然承认这点是蛮丢人的事。这样一个人静静的安心的听歌的能力我失去了很久,偶尔回来一次,感觉挺好的,我有种想哭的冲动但却想笑。
今天继续高温。去超市采购了水果,速食。想着最近也没太大心力做饭,准备做点咖喱或者卤肉,这样每天就煲一锅饭淋上就行了,然后补充点水果或者简单炒个青菜,煮一锅绿豆汤,管饱也管营养。
忙完后处于燥热中,于是开了空调。总觉得每年夏天或者冬天头一回开空调是很神圣的事,是那种令我愉悦的神圣,好像从此就进入了新世纪,也是的,进入了舒服的世纪。就在我按下开关键后5秒内,我就感到了清凉,其实空调才刚启动呢,这强大的心理作用阿。
于是在清凉的房间里,喝着咖啡,敲下这篇日志。
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温度,最喜欢的就是下雨的夜晚。雨声虽然是一种声音,但比起四周的寂静无声,更能够给我带来内心的安宁,当然这只限于热天。用被子裹住身子,紧紧的,或者随意的,怎么都可以舒服得一塌糊涂。如果运气够好,这雨也许能延续到第二天早晨,阻止了额外的噪音——不管是工作日里小区幼儿园的早操音乐,还是休息日里小区店铺各类促销喇叭声——扰我清梦。
《围城》看完了,换上了《长恨歌》。这书要说起来,早在深圳的时候虎子就推荐给我了,再后来阿水也提了,我就一起买来了。其间打算看过几次,都早早放下了,主要原因就是它开篇用了整一章的篇幅在描写毫不相关的景物,当然在语文考试里你可以假模假样的写,这些是交代时代背景,是引子,是铺陈。但如果前三段里看不到书中人物名字的话,我就没耐心了,但跳过不看的话,所觉得看得不完整,这是有点儿强迫症在作祟。这次我是跟办仪式走过场一样,把前面几页一目十行的翻完了。
其实我看书速度极慢。我完全不能一目十行,否则它们就是一个个的字而无法连成词语和句子;我读书时上语文课很怕老师说,给你们两分钟时间,从第X页看到第Y页,然后我点人起来回答问题,越是这种限时的情况下我越读不进去,在听到全班一片翻页声中我也跟着翻页的事我也干过不少次。以前我对这件事还挺介意的,因为以我读书时账面上都还好看的成绩,理应当在阅读方面很在行才是,实际情况却完全相反,搞得我一度以为自己有什么阅读障碍症。直到近年偶然看到一篇我很尊敬的老师写的文章,大意是速读这回事并没什么值得提倡的,我们读书主要是要从中获得信息,而这件事多是需要精读和细品的。于是我回想,的确见过不少读书很快而且过了很久还记得内容的人,也见过不少读书很快理解很快但过了几天就忘的人,也见过不少囫囵吞枣一说起来反正是读过这本书但什么都不记得的人,我就是芸芸众生中普通的一员而已吧,只能说各人对不同信息的兴趣和敏感度不同,造成理解能力和记忆力不同。
话说昨天收拾整理鞋子的时候,发现我所有冷天穿的鞋都比单鞋凉鞋要大一码,非常惊讶。虽然这从道理上来说毫无问题,反正冷天的鞋有系带或者拉链不会掉,而且大一码好穿袜子,但这个事实我真的是昨天才知道的。可见,我的确是现在所有厚实鞋子都还是读书时家里给置办的啊,哈~知道这件事主要是对我以后在网上淘鞋子有用,其他倒没啥~.~
《围城》,也是阿水推荐的,下了一本到手机里,看得津津有味。可是手机版缺了一整章,后来读书才发现漏掉不少重要情节,真是坑爹阿。反正无奈只好买了本书回来。但除却这个原因,《围城》本身就是本值得买书回来反复回味的一本好书。我买回来后,一直想着重读一遍,结果过了一个秋天一个冬天外加一个春天,终于在这次感冒之下,养成了每晚12点不到就上床翻几页书再睡觉的习惯,才得以看完。可见我就是书非借不能读也,非要有个外在强迫性力量才行,从这点上来说感冒也算积了个功德了。
早前有一次有个姑娘在微薄上圈我让推荐书读,我立即就说《围城》,结果她哭丧的回复,明明知道我恐婚,你还推荐《围城》;我当下就想这神马跟神马啊?莫名其妙!后来想想,大概是市面上类似心灵鸡汤精辟话语之类的一提到围城就会拿出“婚姻如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出来”的名言来唬人吧。如果是这样那真是可惜了,如果不是早有耳闻这句“名言”,我只看书可能压根儿不会注意到它,因为比这有理且有趣的句子多了去了。况且这句话也不是围城里创的名言,本来就是引的英国和法国的古话。书最后两章虽然也集中写了婚后许多磨人的琐屑争吵,但前面还有一大堆很有意思的其他情节和人物呢,反而让我觉得婚姻问题不是本书看点了。
读《围城》的过程中,我常常会有种错觉:这真的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事么?这真的不是当下的作家写的当下的人物吗?然后停下来顿一下,确认真的是大几十年前的书,再回去继续看。实在很奇妙,这书基本不用考虑什么时代背景,里面描写的各色人物,我都可以在我遇过的同学同事亲戚朋友中找到类似的,或者几个人的综合体;里面的人际关系职场斗争放在当今也是一样需要考量的方面;家庭冲突妯娌不合哪个不是现在芸芸家庭众生相啊?老夫少妻,既在外有面子也在内担心老婆出墙而严加看管;什么样的家庭养出什么样的熊孩子;就说近期看到的,孙柔嘉和方鸿渐结婚后执意要在外自己住而不住去方家大家庭,可不就是现在大家都有共识的结婚后不要和长辈住一起么?而方老爷子弄出两间小房给儿子媳妇后准备去表功,孙老太太就教育女儿道:“笑话!他早该给你房子住了。为什么鸿渐的弟媳好好的有房子住?你嫁到方家去方家就应该给你房子。方家没有房子,害你们新婚夫妇拆散,他们对你不住,现在算找到两间房,有什么大不了得!我常说结婚不能太冒昧的,譬如这个人家里有没有住宅,就应该打听打听。”噗……这不又是时下最流行的没房没爱情没媳妇的话题么!
方鸿渐恋上唐晓芙那一段是我很爱看的。从有好感,到热烈爱上,到失恋落魄,比起故事情节本身,我更喜欢这过程中的心理描写,那种很想表达热烈的倾慕又怕使对方退却或者使自己丢丑的微妙心情,各种比喻直白生动传神,看了简直如见到知己一般。写到这里突然觉得自己像个喜欢拆析句子的中学语文老师似的= =但要知道,恋上一个人,那般忽上忽下的心情即使跟闺蜜,也难以说清,因为有时会怕是自己蠢和不正常,有时觉得说太细了挺肉麻的,而且整天有点儿小事就絮絮叨叨的也惹人嫌的。所以在书中竟然看到每一字每一句的都戳中自己的心,总有种想去拥抱作者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往对方衫上擦的冲动。摘抄一段如下:
那天晚上方鸿渐就把信稿子录出来,附在一封短信里,寄给唐小姐。他恨不能用英文写信,因为文言信的语气太生分,白话信的语气容易变成讨人厌的亲热;只有英文信容许他坦白地写“我的亲爱的唐小姐”、“你的极虔诚的方鸿渐”。这些西文书函的平常称呼在中文里就剌眼肉麻。他深知自己写的英文富有英国人言论自由和美国人宣言独立的精神,不受文法拘束的,不然真想仗外国文来跟唐小姐亲爱,正像政治犯躲在外国租界里活动。以后这一个多月里他见了唐小姐七八次,写给她十几封信,唐小姐也回了五六封信。他第一次到唐小姐的信,临睡时把信看一遍,搁在枕边,中夜一醒,就开电灯看信,看完关灯躺好,想想信里的话,忍不住又开灯再看一遍。以后他写的信渐渐变成一天天的随感杂记,随身带到银行里,碰见一桩趣事,想起一句话,他就拿笔在纸上跟唐小姐切切私语,有时无话可说,他还要写,例如:“今天到行起了许多信稿子,到这时候才透口气伸个懒腰,a-a-a-ah!听得见我打呵欠的声音么?茶房来请午饭了,再谈。你也许在吃饭,祝你‘午饭多吃口,活到九千九百九十九’;”又如:“这封信要寄给你了,还想写几句话。可是你看纸上全写满了,只留这一小方,刚挤得进我心里那一句话,它还怕羞不敢见你的面呢。哎哟,纸——”写信的时候总觉得这是慰情聊胜于无,比不上见面,到见了面,许多话倒讲不出来,想还不如写信。见面有瘾的;最初,约着见一面就能使见面的前后几天都沾着光,变成好日子。渐渐地恨不能天天见面了;到后来,恨不能刻刻见面了。写好信发出,他总担心这信像支火箭,到落地时,火已熄了,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
不知道别人如何,看完这段我会想到时下很火的电影,赵薇拍的《致青春》,很多人都去电影院里走一遭来回顾一下自己的青春,我才不去看这破片呢,这一段文字里就扎扎实实的透着劳资滴青春!!!
五人行从上海到三闾大学的那一段也是我爱看的,这段主要就是看得轻松好笑了,碰上各类倒霉事情,两位极品同伴的表现,路上遇到的各色人等,等等。最后辛楣很有感慨的说: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且慢,你听我说——结婚以后的蜜月旅行是次序颠倒的,应该先同旅行一个月,一个月舟车仆仆以后,双方还没有彼此看破,彼此厌恶,还没有吵嘴翻脸,还要维持原来的婚约,这种夫妇保证不会离婚。这也是我和阿水常讨论的,以后找男人,一定要一起出去长途旅行一次,试探彼此的性格生活习惯是否适合,再谈下一步。
但方鸿渐和孙柔嘉经过了艰苦的长途旅行,结为夫妻后,在书的结尾却也面临着婚姻崩溃的境地。但我觉得这并不是旅行的问题,而是这两人根本没有爱情基础。虽然说让方和唐结婚了最后也不一定就有happy ending,但方和孙是确确实实没有浓烈的爱的成分在里面,也就是觉得在周围都是不靠谱的人的情况下,对方还算是正常人,各方面条件也相当,也到了该结婚的时候,就结了。这又和时下千千万万对相亲结婚或者不是相亲就是时间到了差不多了结了的夫妻,不是一回事么?其实方和孙的婚后生活,说问题也没有什么你劈腿我出墙你大病我抛弃之类的大问题,全部都是些婆婆妈妈鸡毛蒜皮的家事,但往往这些才是生活的绝大部分,是最磨人的部分,把本来就没什么大感情的磨得反倒生出了恨意和后悔。至于两人最后结果如果,虽然书中是没做交代,但放到现实中,也就是想忍也可以忍下去继续搭伙过日子,凭着冲动离了也没啥可惜的,全凭自己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而已。
像我这种几年都难得感冒一次的人,一旦正经感冒,大概症状都会呈现病入膏肓的样子吧。
腥风血雨滴一周。一开始只是以为生理期的影响,喉咙烧得咽口水都疼,头重脚轻四肢乏力,整日只想躺在沙发上,这么昏迷着倒也舒服,只是觉得周身有点热,不知道是不是发烧。“并不是十分饿,但是不吃点东西是好不了的”,抱着这样的心情,爬起来给自己做点清汤寡水的面食,再次躺下,一年中鲜有一两次的念头就生出来:要是有个人照顾自己多好阿,起码可以听我使唤买点吃的来。
过两天生理期被抽离后,发现就是感冒了,也不知道为啥会感冒。除了吃药,也冲了维C泡腾片补充,每天还得依沙发上小寐一下。目测症状至少在本周不会消失。
倒是能早早上床翻两页书就深沉入睡了。
贤妻默默滴爬到我心中目前在追美剧中的最爱。何曾想到呢,第一季的时候看得我犯困得要死,要不是阿水推荐我早就弃剧了,不过好像现在她不咋感冒了。如果这是部纯严肃律政剧我可能就不是很喜欢了,律政剧看TVB就好了,放美剧里太枯燥了(是纯严肃的不是像美女鬼上身那种胡闹的),这是我看一二季的感觉。我觉得出彩是从第三季开始,律政和选举的融合,律政和事务所存亡的融合,以及各色人物的个性凸显,各种矛盾高潮时有发生,第三季某一集大概是16还是17一场办公室离间和反离间戏太精彩了被我一直存着没舍得删。主角阿丽莎的成长,从有点儿圣母化到学着为了自己而活,从谨慎工作有时不得不利用自己身份和关系来谋到好处的初级律师,到时常坦然大笑无需说太多来证明自己的合伙人,还有一些职场的原则、潜规则以及斗争,回过头来想都是值得细细品味的地方,而且这些道理不仅存在于电视剧中,而是可以真正被我们学习的——当然如果我们跟小时候似的知道电影是为了教育我们如何做人再去看的自然没什么滋味,如果是以纯娱乐的初衷最后发现有所感悟,我觉得是很棒的。
如果看到有人评论它为高端剧,别觉得矫情,它就是。
第四季剧终,阿丽莎的小黑裙吸引我的眼球阿。裹身而不紧身,呈现女性线条,裙子袖子的长度让整体优雅得体,设计非常简洁经典,却在领口剪裁中别出匠心,让整条裙子变得有趣起来,连饰品都可以不用了。非常喜欢,非常非常喜欢!
又试了衣柜里一堆衣服。读书时总也褛不合身的白衬衣,现在上身刚好是我要的效果,特别高兴,好像捡到一件满意的新衣服一样。有些衣服在身上变好看了,有些则不然,但总体来说,购物车里不少东西可以删除了。